新抚区营商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3523次'时间:2022年1月1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21〕7 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抚区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区营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收集我区的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并做好及时公开。 2.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织员的新抚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所有信息发布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3.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政务公开信息网,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公安备案及党政机关标识审定,并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公开信息,强化典型带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做法和成熟经验,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量化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逐一督促相关科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三是信息报送质量还有待于加强。从发布的信息上看,深层次调研类、综合类信息较少,学习、开会等一般性信息较多,内容空洞,参考价值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