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35次'时间:2024年2月18日
2023年,抚顺市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及2023年度新抚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健康惠民原则,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利用平台及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列入831和移出57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移出9条。个体异常标记10473,取消标记214。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食品监管领域:我局本年度食品抽样检验公示信息共计466条,其中包含17条抽检不合格信息。药品监管领域:制定了2023年新抚区市场局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和2024年新抚区市场局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组织实施7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检查,并联合区直部门开展4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对辖区179户企业、74户个体工商户和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各检查任务按照检查时间节点要求,所有检查对象已全部检查完毕,各检查部门已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记录检查结果并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稳步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尽可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内容、程序、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主动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途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