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3147次'时间:2022年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四、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居民健康安全

有序组织基层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全员培训,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入秋冬流感高发季节,专项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培训。先后组织全区医务人员培训35次,基层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培训965次。

全面摸排密接人员,规范重点人群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在全省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确诊后,科学排查密接人员,及时锁定密切接触者,立即对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统一回收处理其生活垃圾并对其住所楼道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杜绝病毒传播。

整合医疗资源,引导全民规范防控。有序组织医务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引导全民参与疫情防控。与社区对接的医务人员4332人次,对社区人员培训271余人次,完成4332余人外乡返抚人员居家隔离解除工作。

保障全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完成全区4922人次核酸检测,971人血清抗体检测。报告疑似病例2例,对392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为12232名农贸市场从业人人员发放健康证,采集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样本272份,为2万余人次复课学校师生健康监测,帮助150余名出国务工人员完成体检。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组织开展春季清洁月宣传、除四害、家庭清洁主题日等系列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2000余人自觉参与城区清洁整治行动,共清除垃圾残土412吨,在全区210处投药点位进行投药,遏制“四害”繁衍滋生,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环境保障。

有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均等化

全区实现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截至2020年末,全区累计完成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建档率95.95%;预防接种建证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99.18%;孕产妇早孕建率90.39%;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9%;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90%;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90%;肺结核管理率100%;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不断规范疫情期间诊疗行为

持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先后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专项整治、基本药物工作督导、二级医院大型巡查、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及综合医院实验室管理整治等多次专项督导行动,覆盖全区154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导、协助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维护医疗机构诊疗秩序,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严密防控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不断规范疫情期间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