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1542次'时间:2023年1月1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农业农村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利民的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出发点,以相关工作规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的基本利益为落脚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宣传、电话解答等方式,与社会建立联系,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以增进大众对农村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理解,充分保障了大众对农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对《抚顺市2022年防贫保险项目入库前公示表》、《关于印发新抚区扶贫资产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新抚区2022年乡村振兴局实施计划的批复》、《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安排计划》、《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新抚区2022项目库编制批复方案》、《新抚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示》、《新抚区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示》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区河长制办公室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新抚区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印发区、乡(街)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段)长及村、社区河(段)长公示的通知》(新河长办〔2022〕4号)1个文件。2022年水利部门共办理行政许可13件,其中取水许可8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3件。行政事业性收费6.565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5654万元。本年度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政策文件公开较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3.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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