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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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21〕7 号)文件要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以“放管服”改革为中心,优化政务服务,梳理各项行政许可,按制度使用审批专用章,已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开设“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推行政务服务,制定出台推行“承诺审批”的实施意见。落实“四减”工作,缩短审批时限达到50%,为网上审批提速,全面覆盖“最多跑一次”。提高服务质量,使办事群众满意,实施“码上办”便民服务。 (二) 认真梳理权责清单 我局按照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职权梳理工作。共计梳理省市两级事项库900余项,认领45项,最终形成《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目录》。 (三)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落实。积极组织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在主管行业、物业和街巷路设立公开宣传板宣传《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同时在辖区人流较多地区向居民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5月15日政务公开日活动,向广大居民发放防空、防火、防灾、安全用电等九种公民防空、防灾宣传单、审批流程图20余份、现场接待政务公开咨询市民2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各科室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组成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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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