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6335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处理和日常工作的报送。

2.规范管理,提高公开水平。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2020年度在在公文公开方面,对向外发布的各类可公开公文进行公示。但还存在信息面不够全、敏感性弱等不足。

     2、具体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及时研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提高信息敏感度。加大工作力度,以确保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