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发改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3490次'时间:2022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新抚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群众对机关监督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为人民服务意识。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区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资料,按程序审核统一对外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报送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我局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明确责任,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要做到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