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13098次'时间:2017年3月7日
    一年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行政服务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服务监督职责,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为更好地让社会公众了解行政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2016年度行政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公开情况
    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中心以提高“三率”,即“项目进驻率、窗口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为目标,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切实推进部门、项目、环节、人员进厅到位,在区常务副区长陆波同志的亲自督导下,进厅部门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2个,窗口人员由25人增加到31人,进驻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47项增加到69项,基本做到了审批事项全进入,大厅之外无审批。
    2016年8月16日上午,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陆波同志带领着入驻服务中心的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到服务中心进行换位体验。陆波同志查看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工作,并与前来办事的群众亲切交谈,征求大家在窗口办事流程、服务质量、办件效率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尤其是优化审批营业执照,为办事群众服好务,引领企业到新抚投资办厂,增加税收等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鼓励。陆波同志要求,1、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2、要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3、要针对换位体验、对照检查、群众反馈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通过换位体验,服务中心改进和优化了8个部门33项审批服务事项,并在7月20日至23日的《抚顺日报》、《抚顺晚报》连续刊登了改进和优化的服务事项,大大提高了服务水平,效果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高窗口服务效率,进一步梳理了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改进和完善《告知单》,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并在第一时间在告知角摆放告知群众,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许可(审批)决定书》格式文本。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录入及时,全部纳入到电子监察范围,至12月末网上审批事项418件,没有出现红黄牌情况。为加强“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2016年新抚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和《中心主任值班制度》。驻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都能履职尽责,树立责任意识,做到自觉签到、有事请假、无擅自离岗现象。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热情、周到、细心,大厅工作没有投诉和上访事件,赢得“服务中心”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加强大厅卫生环境管理。打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给办事群众一种舒畅到家的感觉。加强检查,实现现场管理常态化。坚持每天巡查,每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查明原因,现期整改。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大厅的办公桌面摆放要求整齐规范,桌面、地面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指纹签到,做到每个窗口不落岗,不缺岗。穿戴标准整洁,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便民服务区及自助服务区。全年收到各窗口锦旗3面,表扬信和感谢信2封。全年无投诉,中心的工作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是为百姓服务平台,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时,共有11个部门(单位)、79名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分两种形式:一是开展“政务公开日”室外宣传活动,在区政府二办门前进行一条街式的宣传,宣声造势,让过往的群众了政府的政务服务审批流程;二是室内服务、咨询、答疑,对进入室内办理事项和了解政策的群众热情服务,答疑解惑。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告知单30种8000余份,展示各种宣传板16块,受理解答政策咨询200余件,发放计生用品药具50盒,咨询群众近800人,调查问卷100份。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17】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7】1号)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并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1、建立主动发布机制,主动公布服务政务信息,行政服务审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服务信息公开的各窗口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针对民众关切的服务项目,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服务政务信息,增进了民众对服务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理解。2、大力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做到民众与服务大厅的互动,对未处理或待处理事件及时督促,尽快回应民众提出的问题。3、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作用,并指导督促本局新闻发言人和各窗口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接到社会公众的申请公开工作信息。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接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新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建议和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存在的问题。进驻事项不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到位,“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进厅窗口只是摆设,进厅审批事项仍然在本部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只在服务中心受理,不在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不在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只在服务中心出许可证或录网。审批服务人员进驻不到位,窗口人员不是本部门在编人员,以临时工、公益岗为主,授权也不可能到位。个别部门领导对入驻服务中心的岗位不重视,不征求服务中心的意见,随意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或者休息。对于请事病假的工作人员,以没有人为借口,不能及时安排顶岗人员,造成服务窗口的空岗,群众办事找不着人。驻厅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而且绝大多数对业务不熟练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够,个别人员对所办的业务和对政策的掌握不是很准确。中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培训或要求各主管部门对其业务进行培训工作。2、健全完善改革举措。针对《抚顺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抓好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重新编印服务指南,将压缩后的承诺时限、调整后的审批流程、清理后的申报材料等落实到位,并及时对外公布。3、继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给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保事项清理常态化开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未列入区政府权力清单事项库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杜绝行政审批行为的随意性。继续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抓好“项目、人员、授权”三个到位,加强窗口授权,提高窗口现场办理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