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文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2745次'时间:2017年3月7日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新抚区文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等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重视实效,接受监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文体局行政权力运行清单、网上审批流程图等,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提出、申请的处理等,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三类10条;上报区委办、政办、宣传部各类信息20余条;抚顺日报、晚报、抚顺电视台、电台等市级媒体共发布信息20余次;图书馆配合区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百姓办事指南、抚顺市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新抚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设立并运行新抚文体微信公众号,2016年共向社会群众公开信息27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6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三类12项,及时公开承接、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目录清单,公开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流程、审批要件等;办理过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办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开。在工商公示系统公示文化类企业228家,其中:艺术品备案单位3家、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43家、名片印刷企业1家、娱乐经营单位78家、演出场所经营单位1家、文艺表演团体3家。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区财政要求对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强化宣传,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宣传。一是窗口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印制了相关的政策解读资料放在行政服务窗口,利用服务窗口宣传政策解读。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做好政策解读。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传播作用,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文体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按时登录民心网政民互动工作平台,全年在民心网政民互动工作平台回应群众问题两条,回应率100%。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由文体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6项,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项,政协委员提案2项,涉及内容有文化产业发展、健身器材维护、健身场所建设等方面。我们认真走访,与代表委员们沟通情况、采纳意见、改进工作,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圆满完成了区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了《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抚区文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016年新抚区文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