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18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5月21日召开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的指示和区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为加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新抚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街联合成立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管道燃气检查 1、燃气管道检查。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管道是否有漏气、锈蚀;管道支撑是否稳固、有无搭挂重物、有无违规暗埋暗封。 2、阀门检查。阀门有无锈蚀、漏气,阀门部件是否齐全,启闭是否灵活等;是否擅自启闭公共阀门;燃气表前旋塞阀、灶前阀是否锈蚀漏气;检查用户阀门,非用气时段灶前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3、燃气表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锈蚀;设备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有无违规暗封,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等。 4、连接金属软管检查。连接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的专用连接管。连接管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漏气;是否超过使用年限、长度是否超过2米的标准;安装是否稳固、有无适当喉箍固定;有无老化、龟裂,有无违规暗埋及穿墙、门窗等。 5、保护装置检查。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安装自闭阀; 6、燃气灶具检查。炉具是否为天然气专用,是否使用老旧、淘汰的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是否使用已超过使用期限的灶具; 7、燃气安全知识检查。用户应熟悉燃气安全常识及能知道如何联系燃气公司。 (二)瓶装液化气检查 1、合规性检查。餐饮用户使用的气瓶产权单位是否与灌装单位一致,否则为违法使用气瓶,灌装单位为违法占用气瓶。检查方式:实地走访与现场询问,查看气瓶上是否标记充装单位及服务电话,且是否与用户告知的一致;是否签订《供气合同》。检查方式:需用户提供已签订的《供气合同》;软管不应长于2米、短于0.5米或胶管间有连接件;燃气器具与气瓶间距不应小于1.5米;软管使用周期不宜超过2年;燃气软管不应穿墙或埋地(必要穿墙时,需加装套管保护);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燃气胶管或减压阀;使用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器具、燃气胶管或减压阀;炉具是否为液化气专用;是否与管道燃气混用;燃气器具附近是否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餐饮企业瓶库是否有挡鼠板及换气扇。液化气钢瓶放置于密闭、狭小空间内;倒置、倾倒使用钢瓶。 2、气密性检查。角阀出口与减压阀入口连接位置是否漏气;减压阀出口与燃气胶管连接位置是否漏气;胶管与燃气设施连接位置是否漏气。 3、完整性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开裂。胶管插接不到位、喉箍是否紧固;减压阀与角阀是否连接松动;角阀手轮松动或脱落;检验标志环中“下次检验日期”是否瓶体喷涂的“下次检验日期一致”;检验标志环是否损坏或丢失的气瓶禁止使用(无法验证钢瓶是否检验,除非提供次钢瓶的定期检验报告)。 4、功能完好性检查。炉具须有熄火保护;炉具阀门应可正常启闭;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抚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 璐 副区长 田 野 副组长:区商务局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新抚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乡街乡长(主任) 成 员: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各乡街分管副乡长(副主任) 各属地派出所所长 三、责任落实 1.属地责任 各乡街要严格落实燃气安全属地责任,按照区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对本辖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督促使用城镇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按规定在用气部位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对餐饮行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排查,摸清底数,对具备安装天然气条件的2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安装天然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及时上报至区商务局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联合属地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餐饮经营业户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街将餐饮行业隐患台账、安全排查表于6月20日前上报至区商务局) 2.相关部门责任 商务部门:牵头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定统筹协调全区餐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负责督促使用城镇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按规定在用气部位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餐饮隐患排查情况,将涉及违法线索向相关部门进行移交,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燃气企业指导餐饮用户依法依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配合商务、市场、应急及属地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燃气隐患的餐饮用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联合各乡街对排查出的隐患,牵头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对不符合燃气安全规范且拒不整改的立即要求整改或停业;对于餐饮用户非法改造燃气设施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督促中燃集团及昆仑燃气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施工检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6月28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6月30日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况报送至区商务局)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开展餐饮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对燃气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餐饮用户中使用油、电等非燃气情况牵头进行执法检查,并要求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区应急局在6月28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6月30日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易规进行处罚并将情况报送至区商务局)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进行确认,对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气瓶充装单位追溯并依法进行处理,各市场所要配合各部门、各乡街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执法检查,对不配合的餐饮经营业户依法进行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在6月28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6月30日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情况报送至区商务局) 公安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乡街开展餐饮执法检查时拒不配合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配合属地乡街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燃气日常监管。 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燃气隐患整改中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精细组织排查工作,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场指出并组织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企业,现场责令燃气企业停止经营,杜绝发生事故。 3.各单位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蔡志鹏、高 亮 电 话:58583986
附件:1.餐饮用户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清单;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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