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9〕13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抚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防范养老基金收支缺口。根据《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应急处置预案》(辽人社〔2019〕28号),结合我区此项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成立新抚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基金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定期调度、预警报告、应急处置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快速应对化解风险。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栾 航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莉 区人社局局长 辛凤华 区财政局局长 罗 仲 区税务局局长 毕振华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新抚分中心主任 成 员:李革非 区人社局副局长 厉晓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庞 凯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 磊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新抚分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莉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