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发〔2025〕4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抚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 促发展政策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促发展政策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 促发展政策工作举措
为深入实施关爱企业专项行动,用好用足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稳经济政策,以政策落地见效稳预期、强信心、添活力,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稳中提质发展态势,打好打赢三年行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我区在抚顺市38项重点工作举措基础上,出台区级惠企政策17项,具体如下: 一、深挖一产潜能 1.大力培育壮大“辽宁优品”和“抚顺市自主品牌”。对首次获评“辽宁优品”和“抚顺市自主品牌”的经营主体,在享受省、市级政策补贴基础上,区政府额外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兰永洲,联系电话:58222158;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58066086) 2.促进设施农业新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日光温室小区,每亩给予0.2至1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58066086) 3.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或者扩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58066086) 4.支持特色精品农产品发展。在农产品加工环节,着重鼓励企业精细包装,对于开创自有品牌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58066086) 二、扩大二产规模 5.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入库纳统的工业企业,在省补贴10万元的基础上,区政府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辛天赋,联系电话:58583681) 6.支持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对当年产值实现正增长且达到一定规模的规上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达到一定规模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辛天赋,联系电话:58583681) 7.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政府给予10万元补助奖励的基础上,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首次申报成功的省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以上两项补贴不兼得。(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联系人:王志维,联系电话:58583634) 8.激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对当年新升规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给予5至2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苗帅,联系电话:52656055) 9.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截至2024年年底在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当年产值实现正增长并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3至1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苗帅,联系电话:52656055) 三、激发三产活力 10.促进冰雪经济发展。繁荣冰雪经济市场,以冰雪经济促进市场消费,对从事冰雪经济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本年内完成入库纳统的,按照销售额比例进行一次性扶持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联系人:罗婧赫,联系电话:58583735) 11.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经营主体培育。对当年升限纳统的批零住餐企业予以奖励。对当年新注册成立并达限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并根据当年销售情况可将一次性奖补提升到8至20万元。对当年新注册成立并达限纳统的餐饮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并根据当年销售情况可将一次性奖补提升到4至5万元。 对非当年注册成立并于当年首次达限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非当年注册成立并于当年首次达限纳统的餐饮经营主体,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人:高亮,联系电话:58583987) 12.激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对截至2024年年底(以下在库企业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年底)在库的限额以上批发经营主体,根据全年销售情况给予5至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在库限额以上零售经营主体,根据全年销售情况,给予3至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在库限额以上住宿经营主体,根据全年经营情况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在库限额以上餐饮经营主体,根据全年销售情况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抽样企业,根据全年销售情况给予0.3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人:高亮,联系电话:58583987) 13.推动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新注册成立并达额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非当年注册成立并于当年首次入库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52862060) 14.支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对截至2024年年底在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根据当年经营情况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52862060) 四、广纳总部经济 15.鼓励盘活闲置资产。总部企业落户并盘活区内闲置资产的,按企业规模、营收等情况,结合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房租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人:叶抒锦,联系电话:58583988) 五、保障民生福祉 16.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活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2300元(新抚区额外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根据见习时长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潘磻,联系电话:52313908) 17.优化创业服务供给。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租赁场地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每年6000元创业场地补贴(新抚区额外补贴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小夏,联系电话:52313110)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围绕上述政策举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执行标准和范围以细则内容为准。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