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文件号:新政发〔2019〕8号 成文日期:2019-8-23 13:00:00
新政发〔2019〕8号
关于提请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陆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姚 伟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 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晓东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提请免去: 纪立东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附件: 1.干部任免呈报表—姚 伟 2.干部任免呈报表—徐 阳 3.干部任免呈报表—刘晓东 4.干部免职呈报表—纪立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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