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9〕1号
关于提请金剑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陆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金 剑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 强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局长。 张宗洲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 辉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 静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司法局局长。 刘 莉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民昇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 旭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海峰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商务局局长。 平 静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隋 丽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晓峰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 鹏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齐秀云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审计局局长。 王 彤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皓元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汤凌飞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阎 东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提请免去: 袁海峰同志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秦绪生同志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齐秀云同志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隋 丽同志抚顺市新抚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赵永刚同志抚顺市新抚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杨铁纯同志抚顺市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附件: 1、干部任免呈报表—金 剑 2、干部任免呈报表—薛 强 3、干部任免呈报表—张宗洲 4、干部任免呈报表—徐 辉 5、干部任免呈报表—杨 静 6、干部任免呈报表—刘 莉 7、干部任免呈报表—唐民昇 8、干部任免呈报表—程 旭 9、干部任免呈报表—袁海峰 10、干部任免呈报表—平 静 11、干部任免呈报表—隋 丽 12、干部任免呈报表—刘晓峰 13、干部任免呈报表—郭 鹏 14、干部任免呈报表—齐秀云 15、干部任免呈报表—王 彤 16、干部任免呈报表—郑皓元 17、干部任免呈报表—汤凌飞 18、干部任免呈报表—阎 东 19、干部免职呈报表—袁海峰 20、干部免职呈报表—秦绪生 21、干部免职呈报表—齐秀云 22、干部免职呈报表—隋 丽 23、干部免职呈报表—赵永刚 24、干部免职呈报表—杨铁纯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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