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3〕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抚年鉴》是记录新抚区发展轨迹,反映新抚区发展历程的重要历史资料,目前已连续出版3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为《新抚年鉴》供稿是各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为确保2023《新抚年鉴》编纂进度和质量,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3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抚顺市及县区2023卷年鉴编撰工作启动会议要求,现将新抚区2023年年鉴撰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资料收录时限和内容 (一)收录时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为保持内容资料完整性、连续性,部分资料适当上溯和下延。 (二)收录内容:凡对新抚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研究和参考价值的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和统计数据及反映相关工作及特色活动的照片,均属年鉴资料收录范围。 二、稿件撰写总体要求 (一)要严把政治关,防止出现政治问题,各单位要选派专人负责年鉴的资料收集及撰写工作,报送稿件都要由主管领导审阅。 (二)采用记叙文体,文字要简炼,内容要真实具体,数据要准确无误。重点记述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信息,不记述单位内部机关党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非主要职能信息。突出记述本系统、本行业及本部门(单位)工作重点和特点以及新变化、新业绩、新经验。 (三)各单位同时提供 3至5幅与文字内容相关的反映本行业、本部门工作或特色活动的照片,要求照片清晰,所附说明信息齐全。 三、稿件报送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电子版:2023年3月30日前将年鉴资料(含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地方志办公室(邮箱:xinfudifangzhi@163.com,联系人:王哲)。年鉴电子稿采用word格式,4号宋体字,不加页码、页眉,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 (二)新抚区2023卷年鉴由新抚区档案馆、新抚区地方志办公室主持编纂出版,新抚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相关培训指导工作的安排及具体实施。 附:新抚区2023卷年鉴编撰工作启动会议时间安排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