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0年9月18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X210000201811180029/4514 | 抚顺市千金乡影视城王某破坏耕地和山上林地400亩左右,造成水土流失。 | 抚顺市新抚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5月新抚区国土分局立即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发现确实存在违法占地行为,随即委托测绘单位对现场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测绘,2018年8月由新抚区将此案件移交给抚顺市国土资源局,由抚顺市国土监察支队立案处理。 2018年11月抚顺市国土监察支队对新千金影视文化产业基地立案处理,并委托测绘单位对其破坏耕地面积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测绘。新千金影视文化产业基地共破坏土地面积为32.5亩,其中耕地面积28.23亩(其中基本农田5.02亩),一般农用地2.71亩 ,未利用地1.56亩。
| 部分 属实 | 抚顺市国土监察支队于2020年7月3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抚区根据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拆除,其违法用地已完全恢复土地原貌。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