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姚伟 新抚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 52862029
职责:新抚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程旭 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系电话:58066107 监督邮箱:fssxfqnfj@163.com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新抚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
序号 | 工程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是否千人以上 |
1 | 路家村 | 闫兆德 | 15040844310 | 是 |
2 | 英德村 | 董永顺 | 13591530618 | 是 |
3 | 千金村 | 史文龙 | 13842361566 | 是 |
4 | 石家堡 | 史文龙 | 13842361566 | 是 |
5 | 望山沟 | 史文龙 | 13842361566 | 是 |
6 | 后邓村 | 王大勇 | 13154131858 | 是 |
7 | 唐力村 | 李胜会 | 18604136000 | 是 |
备注:如有人员调整变动,将随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