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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抚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浏览:12997次'时间:2019年6月18日

新抚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姚伟      新抚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 52862029

职责:新抚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程旭    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系电话:58066107   监督邮箱:fssxfqnfj@163.com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新抚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是否千人以上

1

路家村

闫兆德

15040844310

2

英德村

董永顺

13591530618

3

千金村

史文龙

13842361566

4

石家堡

史文龙

13842361566

5

望山沟

史文龙

13842361566

6

后邓村

王大勇

13154131858

7

唐力村

李胜会

18604136000

 

 

备注:如有人员调整变动,将随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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