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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新抚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浏览:8901次'时间:2021年7月21日

新抚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2021年7月21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D2LN202105030019

1.新抚区永安台街道水泥厂小区院内世永吉浴池南侧下水井向外返污水,异味扰民。

2.新抚区永安台街道水泥厂小区内天然气施工后道路没回填硬化,扬尘污染。


新抚区

举报情况属实。1.2021年5月6日上午,新抚区住建局与永安台街道及友谊社区工作人员到案件投诉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浴池南侧下水井确实存在返污水的现象,并且已经流淌至马路上。与周围居民核实,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2.该处道路是抚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天然气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方未办理审批手续就开始回填工作,并伴有扬尘现象。


属实

1.在收到案件前,友谊社区工作人员针对该下水井返污水的问题已经向该下水井管理单位抚顺市城建公司报修,抚顺市城建公司将维修日程排在节后。2021年5月6日下午13点30分左右,抚顺市城建公司安排维修工人到现场对该下水井进行清掏、通透。目前已维修完毕。新抚区住建局与友谊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如再出现该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抚顺市城建公司进行维修。

2.施工方已到新抚住建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对该处道路回填、硬化,同时进行防尘处理。


2

D2LN202104170067

新抚区西一路天朗国际小区北侧铁路桥下附近无公厕,常年有人在铁路桥下大小便,异味扰民。

新抚区

举报情况属实。2021年4月18日,抚顺市新抚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天朗小区北侧铁路桥下,无公厕,存在随意大小便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2021年4月20日,抚顺市新抚区环卫部门对该地区进行清理,该处环境已恢复干净整洁,因铁路桥下,不具备挖掘施工建设公厕条件,所以在该处设立指示牌引导过往行人前往两侧30米范围内天朗商场、浙商商贸城等内厕开放商家如厕,并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清理,及时巩固治理成果,同时,对该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文明如厕,遵守社会公德。

3

D2LN202105030054

新抚区西九路13号楼2单元101三宝馒头店和面机噪音扰民

新抚区

举报情况属实。诉求人举报的三宝馒头店位于西九路早市内,经营手续齐全,每日清晨5点左右,在店内进行面点生产加工。举报的噪声主要来源为和面机、压片机工作时产生的室内噪声。2020年8月,抚顺市新抚区住建部门已责令该商户对生产设备进行降噪处理。2020年12月28日、2021年2月5日我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该商户及楼上居民进行了室内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出标准限值。2021年5月4日,抚顺市新抚区住建部门经现场复查,设备降噪设施保持完好。

属实

下一步,抚顺市新抚区住建部门将加强对三宝馒头店进行监管,定期复查回访,如发现降噪设施破损及噪声超标扰民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加强与楼上投诉居民沟通,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4

D2LN202104080021

抚顺市新抚区西二街二号楼爱德莱四季面条,没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异味扰民

新抚区

举报情况不属实。2021年4月9日,新抚区住建局执法大队到爱德莱四季面条进行调查。经查,该饭店2019年9月18日开业,后厨设有两个用于专门煮面的锅,煮面产生的水蒸气通过饭店专用排放管道从楼顶排出,该饭店经营所需配料均为中央厨房统一配送,加工制作过程无油烟、异味产生。因此,该店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通过走访周围居民了解,该饭店煮面产生的水蒸气在冬季凝结后产生水珠,滴落到楼门洞附近,造成大面积结冰,对出行造成困扰。

不属实

针对该饭店外排管线冬季滴水结冰影响周围居民出行问题,抚顺市新抚区住建部门执法人员,责令该饭店对排放管道进行改造,杜绝出现滴水现象。目前该饭店已联系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于2021年4月26日开始施工,并在5月1日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该户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在冬季进行复查,如发现整改不到位情况,将责令企业继续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彻底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

5

D2LN202104140055

新抚区永安台街道永宁社区三委十一组1号楼多名业主联合在该楼南侧和东侧挖山扩建房屋,破坏植被面积达200平方米。残土、水泥及砖等材料堆放在1号楼周围,没有苫盖,扬尘扰民,且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新抚区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4月15日,新抚区住建部门执法人员到案件投诉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永安台街道永宁社区三委十一组1号楼南侧公共区域内有一处裸露边坡,投影面积约80㎡,无植被覆盖,东侧为马路。一楼三户业主私自将上述边坡破坏,同时建设一处违建住宅,面积约为20㎡,并将建筑残土、水泥等材料堆放在院内,无苫盖防护措施,造成扬尘扰民。经问询周边住户,存在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

    2021年4月16日,新抚区住建部门执法人员对三名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违建拆除,对破坏边坡进行恢复。同时要将堆放的残土、水泥等进行清理。下一步,新抚区住建部门执法人员将按照期限,严格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到期未整改到位,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

D2LN202104230041

新抚区华山路与华山二路交汇处南侧100米内有一屠宰店,无任何手续,异味扰民,动物内脏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新抚区

举报情况属实。2021年4月24日,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对案件投诉地点进行现场调查,在华山路与华山二路交汇处南侧100米范围内未发现屠宰店。2021年4月25日,相关部门再次围绕举报路口交汇处四周扩大范围进行摸排,在交汇处西侧200米左右,发现一私人屠宰点。经查,该屠宰点主要宰杀犬类,无手续,门外存在随意堆放袋装动物内脏,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2021年4月25日,新抚区政府住建执法部门依据《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对该屠宰点负责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门口袋装动物内脏立即无害化处理。同时,2日内对院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杀,消除异味,如在期限内未能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将按照相关条例进一步进行处罚。2021年4月27日,经过执法部门现场复查,该屠宰点已完成清理消杀工作,院内狗笼全部拆除,设备全部搬离,门口堆放内脏清理完毕。该负责人表示,不再从事宰杀经营活动。       

7

D2LN202104260050

新抚区永济路矸子山范围内一黑加工点每天夜晚露天焚烧轮胎,烟尘及异味扰民。

新抚区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1年4月27日新抚区住建局执法大队与生态环境局新抚分局执法人员对新抚区矸子山范围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查,烟尘及异味扰民系抚顺市明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焚烧筛选无用垃圾及使用火焊切割所致,排查未发现黑加工点露天焚烧轮胎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新抚区住建局执法大队与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要求企业将筛选后无用垃圾统一投放到垃圾收集站点,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针对焚烧筛选无用垃圾行为,区住建局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对企业负责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今后禁止焚烧筛选无用垃圾。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该企业及周边加强巡查和监督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8

X2LN202104230053

新抚区郎士乡工业园施工挖土方,无围挡、苫盖,扬尘污染严重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B园)位于千金乡郎士村,4月24日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到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园区内三家施工企业存在围挡不完善、苫布没有全覆盖的问题,企业正在土建施工有扬尘现象。

基本属实

  4月24日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到现场要求各家企业立即整改,做好施工围挡,加强环保降尘清洗站清洗车辆,增加洒水车喷洒频次,4月25日上午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相关家企业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于4月30日、5月1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核实,没有出现反弹现象。

 

9

D2LN202105030009

 

新抚区千金乡荒地村东侧有一个无手续的洗沙厂,生产时扬尘扰民严重,且将污水直排到河里,造成河流污染。举报人曾多次向乡政府、民心网和新抚区环保局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举报情况属实。案件举报沙场名为抚顺胜利开发区春林沙场,2018年6月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为砂石筛选。2020年3月,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由于该沙场违规经营,无手续洗沙,按照《关于对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要求,切断其动力电,并将洗砂设备拆除移位去功能化处理。2021年5月4日,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沙场存在露天筛沙情况,堆放砂石未苫盖,易造成扬尘污染。洗砂设备已去功能化移位,无再次使用情况,未发现直排河流管线。

 

属实

2021年5月4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抚顺市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求沙场负责人在从事筛沙过程中,严格落实好喷淋降尘防护措施。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场内堆放砂石做好苫盖。2021年5月6日,经现场复查,筛沙设备移位未进行生产,砂石堆已苫盖。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2862157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3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410     


 

主办单位: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2862190,52862058   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3号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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