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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省《回头看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12622次'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成立新抚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新抚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积极引导党委、政府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理念。

2.不断压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推动落实修订后的《抚顺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

3.严格落实《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抚顺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造成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4.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区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督实考,确保工作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充分发挥新抚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作用,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不松懈,不走样,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深化认识,加强整改,纵深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一是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开展了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榆林明渠及杨柏人工河专项整治等工作,共清理河道垃圾7677㎡,拆除私搭乱建20余处,小开荒2000余平方米,在杨柏人工河两侧增设350米档板和4090米架丝网护栏;二是加强对2016年以来拆改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榆林地区小塑料整治工作的后续督察,防止死灰复燃;三是抓好秸秆焚烧管控,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四是18家畜禽养殖户完成防水、防渗污染整治工作,并完成新抚区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工作;五是围绕海新河及采煤沉陷区水污染治理,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污染原因分析,为即将开展的污染整治工作夯实基础;六是2020年,围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总要求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启动了贯穿全年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城区环境卫生,清理城市“六乱”;七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推行千金乡垃圾分类处理,持续清理村屯道路两侧、河道周边垃圾,以路家村为试点,推行改厨改厕,并陆续在全乡铺开。

2.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区环保护部门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领域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同时,区环保部门加强监督及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方面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落实新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3.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类环保整改任务对账销号,与省市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10+2+1”专项整治方案,形成了区委日常调度,各专项整治由分管领域领导牵头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共2项整治内容,7项整治措施。通过“三紧三实”,即紧跟上级部署、夯实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区情、找实目标任务,紧抓工作调度、落实整治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对每一个专项整治做到深入细致研究,确保提出的每项问题符合客观实际,每条整治措施都切实可行,特别是结合新抚实际,增加开展“西露天矿及周边采沉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出台了各专项整治任务的配套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验收单。认真落实日报告、周调度工作要求,召开专项调度会议、专项督导检查近百次,有力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有成果。

4.2019年,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作为部门评优、领导业绩和绩效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浑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相关内容纳入我区“重强抓”专项行动,设定指标任务9项,底线保障指标2项,共计32分;纳入街道绩效考核体系“重强抓”指标任务1项,底线保障2项,共计40分;纳入千金乡绩效考核体系,其中“重、强、抓”指标任务1项,底线保障2项,共计40分。各乡街、各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推进我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河流污染整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千金乡垃圾分类减量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新抚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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